音乐走向世界-致敬中国-CRA录音学会奖作品征集


 

 

 

 音乐走向世界-致敬中国-CRA录音学会奖作品征集

一、申报条件

    所有经中国音协录音艺术与唱片学会注册的机构会员专业会员在作品征集期内均有递交参赛作品的资格。

专辑:

    1. 一张专辑中必须包含不少于5条不同内容的音轨。

    2. 一张专辑可同时参与同一类别中多个奖项评选,但只能参选某一个特定流派类别(如:最佳摇滚/另类音乐、最佳跨界、最佳新世纪音乐与世界音乐等)。若一张专辑参选多个特定流派类别,审核筛选流程中将把其归放到适合的某一类别。

    3. 参选任一特定流派类别的专辑必须包含至少51%播放时长的关于此特定流派的内容。

    4. 小样专辑或把已发行专辑中的音轨进行重新汇编而成的专辑不符合参赛资格。

音轨:

    1. 专辑中的一首录音作品,不是一个独立实体。所提交的音轨须有与所属专辑相同的发行日期、出版版号及ISRC编码。

    2. 一条音轨可同时参与多个奖项评选,但只能参选某一个特定流派类别(如:最佳摇滚/另类音乐、最佳跨界、最佳新世纪音乐与世界音乐等)。若一条音轨参选多个特定流派类别,审核筛选流程将把其归放到适合的某一类别。

单曲:

    1. 作为独立实体,经商业发售的录音作品,必须脱离专辑单独发售。单曲专辑须有不同于专辑的发售日期、版号及ISRC编码。

    2. 提交的单曲必须是不同于专辑内音轨的版本,或者早于专辑发行。

    3. 单曲专辑的作品仅有一个版本可以参选。若该录音作品有多个版本,除特殊注明外,将以学会认定的原始版音轨作为参评版本。


二、参选作品要求

作品录制:

    专辑内必须包含至少51%播放时长的新录制作品或之前尚未发行的内容。

资格有效期:

     1. 参报作品为申报截止日5年内发行的实体专辑/数字专辑。

     2. 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度10月12日内,作为独立商品,受学会认可的线下实体或网络零售商销售,包括以数字专辑形式发行的商品。

资格不符的情况包括:

     1. 预售形式的专辑与在参赛资格期限内公众无法购买实体或付费下载的作品。

     2. 无法在资格期限内按奖项参评要求提交学会相关资料的报送作品。

公开发行范围:

    参评作品须在当年评奖资格期限内在中国地区范围内进行商业发行与销售,并可在受学会认可的实体经销渠道购买与在线音乐平台供公众付费下载。

资格不符的情况包括:

     1. 预售形式。

     2. 实体唱片或数字唱片晚于资格期限上架的作品。

     3. 仅可在艺术家、唱片/媒体/出品公司的自有网站或自有渠道中获得的录音作品。

     4. 在截止期限内送达,但在截至期限内未在实体销售渠道或公众无法付费下载的作品。

作品形式:

     1. 单曲/实体专辑:寄送出版发行的实体唱片2张及填报完整的参赛表格。

     2. 数字专辑:寄送包含有参赛作品的MP3(128Kbps码流)与16Bit/44.1KhzWAV文件的数据光盘各两张并填报完整的参赛表格。


请确保已详细阅读 音乐走向世界-致敬中国-CRA录音学会奖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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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报送“年度最佳音乐表现”的作品确保于2015年10月29日前将作品及报名表以快递形式寄送到中国音协录音与唱片艺术学会。晚于此日期寄送到的作品将被视为无效。

请报送“年度最佳音乐表现”以外的作品确保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作品及报名表以快递形式寄送到中国音协录音与唱片艺术学会。晚于此日期寄送到的作品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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